红网时刻新闻10月22日郴州讯(通讯员 朱利维)“在开展‘三湘安居’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项目中,发现存在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进度缓慢、整改合力不强等问题,现向你单位提出监察建议……”近日,桂东县纪委监委向一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以有力举措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整改。
桂东县纪委监委坚持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深化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作为监督执纪、深化治理的重要手段,聚焦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暴露出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深挖背后存在的制度机制漏洞,及时向责任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深入分析案发的原因和特点,并有针对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清仓见底。
为保证纪检监察建议精准有效,桂东县纪委监委严格规范建议程序,遵循“谁承办,谁提出”的原则,由承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室或者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纪检监察事项向有关单位提出具体建议。坚持从个案中发现共性问题,从苗头中洞察趋势动向,对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的适用情形、内容结构、审批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每份建议书必须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建议具体,确保问题点准“穴位”,建议切中“要害”。
“建议书客观中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我们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完善机制体制,抓好整改落实。”在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后,县直某单位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纪检监察建议书不是一发了之,必须确保建议内容落实过程‘不打折扣’‘不跑偏’。”桂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建议书发出后,通过专项督查、电话督办、现场调研、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被建议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并进行“回头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反复发生的单位及时跟踪提醒,强化责任追究,推动纪检监察建议落地落实。
今年以来,桂东县纪委监委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推动相关单位整改问题20余条,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15项。
下一步,桂东县纪委监委将持续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这一有力武器,不断提升其精准度和穿透力,确保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批问题、规范一类行为、完善一套制度”的目标。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朱利维
编辑:沈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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