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廖和平 李宗辉 郴州报道
2021年永兴县马田镇水源村创新推行“群众提事、干部理事、集体定事、党员管事、代表评事”的“五事工作法”,由“后进村”变“标杆村”,受到了中央电视台宣传推介。近年来,永兴县全面推广“党建+五事工作法”,实现基层社会稳定有序又充满活力,有效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
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制度
永兴县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不断创新和完善永兴县基层治理体系,构建一套适合永兴县情、能够解决基层治理问题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永兴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协调机制由县委书记担任总召集人,分管社会工作的县委领导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副总召集人,21个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协调机制定期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究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面临的新情况,加强跨部门工作统筹和协同联动,协调各方力量解决问题,推动基层治理工作。将“党建+五事工作法”纳入永兴县乡镇(街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县委组织部从2023年起将该项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推动“五事工作法”
在永兴县全面施行。将“党建+五事工作法”写入永兴县乡镇(街道)基本履职清单。2024年底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社会工作部等职能部门审核汇编乡镇(街道)基本履职清单时,初步将“党建+五事工作法”写入了乡镇(街道)基本履职清单,2025年初正式下文将该项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基本履职清单。
解锁基层治理“活力源”
永兴县坚持“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引领”,通过“五事工作法”深化村(居)自治,鼓励村(居)民代表、党员、群众参与村(居)事务,增强他们的归属感,调动他们参与自治的积极性,有效缓解基层治理压力。同时,永兴县结合村(居)社会组织、企业、新就业群体、民政社工、政法网格员、司法调解员、村社区医生、城管协管员、志愿者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让村(居)治理活力四溢,汇聚成基层治理的强大“活力源”,以致在“改善人居环境、改变村民陋习、改观乡村风貌”的乡村善治之路上,形成了“三治三改”相互融合、相互衔接的文明建设新模式,打造了湘阴渡街道松柏和堡口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马田镇高仓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全国文明示范村、湘阴渡街道松柏全国文明村镇,以及湘阴渡街道油塘和便江街道碧塘等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洋塘乡八公分和便江街道锦里等湖南省美丽乡村示范村、便江街道西河村等湖南省非遗村镇示范点。
逐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永兴县通过“党建+五事工作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调动干部办实事的积极性,由集体确定、党员监督、代表评议基层治理各项事务,逐步在实践中把治理与服务、治理与建设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探索和创新,有效推进基层治理不断展现新面貌、新气象。党的领导作用不断加强,凝聚多元主体形成合力。在永兴县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基层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相互协同,如政法网格员、公安辅警、城管协管员等队伍和民政社工组织、志愿服务团体等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激发共建共治共享的合力。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增强。永兴县为切实做好基层公共服务,倡导各基层建立一站式办
事大厅,倡导各基层建立一站式办事大厅,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建立社区长者食堂、社区书吧、零工驿站、社区医疗服务站、“福城银嫂”家政服务站等,为群众生活提供便利,让群众有更切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善矛盾化解新机制,快速处置能力得到提升。为打造矛盾纠纷化解“终点站”,永兴县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原则,建立县、街道、社区(村)三级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整合住建、司法、街道等12个部门职能,打造“1+5+N”调解共同体,以县物业调解委员会为核心,聚合吸纳行业专家、
基层治理骨干、民意代表、法律专业力量、企业主体,组建近百人的专兼职调解队伍,实现政策解读、民情研判、法律支撑、行业自律“四位一体”。永兴县还联动N方资源。建立“纠纷信息库”,与公安、信访等部门共享数据,让矛盾化解从“单兵作战”到“兵团会战”。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廖和平 李宗辉
编辑:沈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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