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28日(通讯员 黄萌萌 肖强飞)为逃避监管,有企业、私人通过私设暗管、夜间偷排、渗井渗坑直排等违法犯罪手段进行排污。近日,汝城县森林公安局就查获一起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案,有效震慑了该县偷排、直排、乱排污水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
朱某红指认违法排污现场。
朱某红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汝城县森林公安局接县生态环境局移送线索,称卢阳镇朱某红在钨矿加工生产期间将未经处理的废水排放到浙水河里,严重威胁浙水水生态安全。民警接线索后立即开展调查。经查,朱某红在其租赁的加工厂沉淀池池底私设暗管,将暗管与总排污管口相连接,在生产加工期间,把未经处理的污水通过暗管排入河内。
现朱某红因涉嫌逃避监管违法排污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黄萌萌 肖强飞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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