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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电动自行车车主违法将这样处理

红网时刻4月25日讯(通讯员 刘晓华)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不断增长,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引发了越来越多的交通安全问题。为普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从4月22日开始,郴州公安交警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实行“先教育后处罚”,驾驶人需参加教育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缴纳罚款,未按规定处理仍上路行驶的,将依法扣留车辆。

电动车驾驶人产生违法行为后,将收到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及处罚(教育)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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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及处罚(教育)告知单。

电动车驾驶人拿着处罚(教育)告知单,到文星路与文锦路交汇路口的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室进行免费的安全教育学习,观看半小时左右的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的宣教视频,然后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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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驾驶人进行免费的安全教育学习。

电动车驾驶人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再到指定地点缴纳罚款。确保每一个违法驾驶人都得到精准宣传教育,达到查处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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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驾驶人必须取得考试合格证明。

郴州公安交警呼吁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如对相关知识不了解的驾驶人,也可以主动前往学习室参加学习。

交警提醒:

1、驾驶电动自行车有违法行为超过15天不处理,会自动产生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金本金。

2、驾驶电动自行车有违法行为未处理的,无法报考机动车驾驶证;有机动车驾驶证,则无法办理补、换驾驶证业务。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刘晓华

编辑:胡用梅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21/04/25/9229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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