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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警惕“开门杀” 都是随意惹得祸

停车、开门、下车,看似简单动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交通事故严重时还会危害到生命安全,俗称“开门杀 ”。即车辆停稳后,驾驶人开门时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最终撞伤,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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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桂东县桂东大道林苑超市十字路口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事故。黄某某驾驶摩托车行驶在道路上,突然停在道路右侧的一辆汽车副驾驶位后座车门打开,黄某某不慎被撞倒在地,而其虽然戴了头盔却没系带子,所幸当时没有其他车辆经过,否则极有可能引发二次事故。

事后,小车驾驶人方某某告诉执勤交警,当时自己搭乘王某某在路边临时停车,王某某下车时没有观察后方情况就开门了。这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最终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起事故中小车驾驶人方某某临时停车时,未按照操作规范文明驾驶、安全驾驶,在十字路口停车时将车停在人行横道和非机动车道路上,妨碍了车辆人员通行。在车辆上、下人时,未尽到责任提醒同车人注意安全上、下车开车门的义务;乘车人王某某在下车前应注意观察后方道路车辆、行人通行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再慢开车门,不能影响车辆、行人通行;摩托车驾驶人黄某某在遇前方有车辆在十字路口临时停车时,未按规定停车等侯按顺序前行,而是占用非机动车道未确保安全通行。

小车驾驶人方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乘车人王某某、摩托车驾驶人黄某某共同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李芝仪

编辑:胡用梅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646655/53/12064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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