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多发势头,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重要指示和精神。从2月1日起,郴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定点检查+巡逻管控
民警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科学调整勤务,在城郊结合部及农村地区等重点道路,重点整治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逾期未年检未报废、逆行、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6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5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十个一律”
民警对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一、醉酒驾驶的,一律依法刑事拘留;
二、无证驾驶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
四、公路客运车辆、校车严重超员或者超速的,一律依法刑事立案;
五、机动车辆非法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六、货车超载超限或摩托车、拖拉机、货车、面包车违法载人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七、驾驶拼装或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一律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
八、不按规定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上道路行驶;
九、国家公职人员酒驾毒驾的,一律抄送纪委监委从严查处;
十、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纳入征信评价。
加强督导,纳入考核
民警对农村地区非法改装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进行整治。
为确保专项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市交警支队派出督导组深入各执勤点,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督导,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并将此次行动纳入2021年市整治办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考核。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段康 刘晓华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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