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市民黄女士向媒体反映,她曾在8月10日收到一张交通违停罚单,其日期却显示为为8月13日。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郴州市公安交警支队高度重视,8月13日,迅速对当事人做出了处理,并发布情况通报,回应网民对“穿越罚单”一事的关注。
通报全文如下:
关于郴州一车主吐槽交警开“穿越罚单”的情况通报
近日,网络发布了郴州一车主吐槽交警开“穿越罚单”。经查,该违法停车告知单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不清,现依法予以撤销。按照支队内部管理规定,决定给予执法人员扣除当月绩效、作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的处理。
我支队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请广大网民继续支持监督交管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
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8月13日
来源:红网时刻
编辑: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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