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郴州11月1日讯 10月29日至31日,郴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郴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仁作《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徐怀好等同志任职的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郴州市人大法制委《关于<郴州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郴州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公布施行;听取和审议了《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一次审议稿)》;听取和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办法(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少数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郴州市2018年度融资平台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审阅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议(草案)》;听取和审议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和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和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和其他有关事项。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张爱国主持会议,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元安、李庭、陈湘安、高爱国、欧阳建华、廖美琳、张军、秘书长朱付山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徐怀好,副市长贺建湘、陈荣伟、张军、贺遵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水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江涛列席会议。
(来源:郴州广电 记者 何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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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玉娟
编辑:欧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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