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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巡察追"薪”群众释怀

红网时刻新闻2月21日讯(通讯员 李利英 李燕)“非常感谢巡察组的同志,我终于领到了这笔工钱。”日前,拿到拖欠八年之久的2000元劳务费,嘉禾县龙潭镇虾塘村村民王泉既惊又喜。

巡察组帮助龙潭镇虾塘村村民王泉追回拖欠八年的劳务费_副本.jpg

2022年9月,按照嘉禾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龙潭镇党委及所辖15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常规巡察。在巡察过程中,虾塘村八组村民王泉向巡察组反映,2014年,自己和其他5位村民应村委会要求清理村口和公背山水渠淤泥,直到现在尚未领到劳务费。王泉多次向村支两委反映,都没有结果。

虽然王泉反映的问题为上一届巡察之前的事情,但县委第三巡察组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的宗旨,将其列入了问题清单。事后,巡察组进村入户开展调查,对照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核查,同时也将王泉反映的问题向村支书进行了解。据现任村支书介绍,他是2017年上任的,之前没有当过村干部。村支两委换届后,村账进行过简单交接,未曾听说挂有往来款。王泉曾向其反映过这个问题,但由于时任村干部都已离职,且没住村里,所以情况不是很清楚。

“工程是否报账?合同如何约定?是否有领款签字?”面对毫无所知的村干部,巡察组改变策略,来到了龙潭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向他们调取了虾塘村2014年的财务报账凭证,经查阅并未发现水渠清淤的相关报账情况。巡察组便又扩大查阅范围,终于在2015年的财务报账凭证中,发现了一笔7200元的排水沟费用支出,但该项目合同并无劳务费方面的约定,也没有王泉的领款签字,调查陷入了困境。

为此,巡察组多次到相关部门、乡镇了解情况,最后在当地镇党委的协助下,终于了解了事情原委。2014年,虾塘村请村民王泉、王石清等人对村里的两条水渠进行清淤。项目完工后,村里先行垫付了王石清2200元。因未及时报账,加之王泉等人后来赴广东务工,村委会便将清淤项目报账费用存入了时任文书个人账户上。后由于村账往来频繁,又经历了村支两委两次换届,该事渐渐模糊被大家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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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巡察组、镇党委和村干部的沟通协调下,几位原任村干部终于理顺了钱款的去处,并由原文书将余下的5000元清淤劳务费一一进行支付,并向王泉等人表达了歉意。事情告一段落,龙潭镇党委对虾塘村党支部进行了通报批评。

巡察发现,该县部分村均存在村债等往来资金长期未清理等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嘉禾县委巡察办针对此问题,下达了“关于强化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建议函”,建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和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县村(社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推动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有力促进源头治理、乡村治理和基层治理。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李利英 李燕

编辑:肖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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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646746/65/12345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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