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23日讯(通讯员 李容)“谢谢检察官,要是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真不知道这笔钱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近日,一位已逾七旬的老人家携其儿媳、女儿到永兴县检察院向检察官当面道谢。
“老人家,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希望你们一家摆脱了案件诉累,生活尽早回归安宁。”受理此案的承办检察官、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锦霞安慰老人道,此时她心中那颗悬着的石头才慢慢地落了地。
今年9月29日,当罗某异拒绝执行判决案的案卷摆到了刘锦霞的案头时,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家也来到了县检察院寻求帮助,他就是申请执行人欧某玄的爷爷。老人情绪十分激动,又显得无可奈何。检察官一面尽力安抚老人的情绪,一面表示将竭尽全力帮助老人维护合法权益。
老人称,其孙子欧某玄2015年8月份被罗某异驾驶机动车撞成重伤,至今生活不能自理,由其与老伴照料。法院于2017年10月判决罗某异支付医疗等费用54万余元,罗某异支付2万元后,余款再未赔付。五年来,老人为此辗转法院、信访等多家部门,法院穷尽强制执行、司法拘留、搜查等措施,仍未果。为了尽早拿到赔偿款,老人思考再三后通过中间人传话,表示愿意在赔偿金上作出退步,又无果而终。随着老人年岁渐长,身体大不如前,为了尽早拿到赔偿款,从案件诉累中摆脱出来。最终,他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当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时,该起执行案件已久拖5年之久。
承办检察官刘锦霞(右三)听老人讲述案情。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开展走访调查,多方了解案情。经查,罗某异投资有油茶山、有耕地、有打工收入,其女儿也在县城私立学校读书。经过与罗某异亲属、代理律师、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合作,承办检察官找到罗某异。在多次交谈中,检察官从法律、道德、人情的角度耐心向他释法说理,帮助他厘清案件对双方家庭和自己孩子未来的影响,认清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同时,检察官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告知申请人,并做其工作。经过多番努力,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将52万赔偿款降至30万,由罗某异先一次性支付20万元,余款10万元一年之后支付。
当20万赔偿款到位后,老人五年的漫漫维权路迎来了胜利的曙光。鉴于罗某异已履行执行义务,获得申请执行人谅解,永兴县人民检察院遂依法对其作不起诉决定,脱离囹圄之险的罗某异亦如释重负。为人民解忧愁,化宿怨为和谐,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一起久拖未结的拒执案件得到妥善处理,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司法办案效果。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李容
编辑:胡用梅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