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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检察:能动履职促执行 为民服务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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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谭某某满怀感激给承办检察官送来了锦旗。

红网时刻新闻11月29日讯(通讯员 郭虎 袁胜)近日,申请执行人谭某某收到了追索数年的欠款,满怀感激地给苏仙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送来了锦旗。

据悉,2015年,黄某某因周转资金需要向谭某某借款25万元,黄某某妻子王某某为担保人。后谭某某向黄某某追索欠款,黄某某一直未能偿还。2018年6月,谭某某以借款合同纠纷将黄某某、王某某诉至苏仙区法院,诉讼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王某某将自己名下的东田金湾A区238号车位转让给谭某某折抵欠款90000元,并于2020年10月25日将车库交付谭某某使用,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21年8月19日,王某某在未告知谭某某的情况下将该车位私自转让并过户给他人,所得款项用于生活开销。针对王某某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况,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以王某某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移送苏仙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苏仙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袁胜了解案情后认为,案件符合起诉条件,但如果一诉了之,非但旧的矛盾纠纷没能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反而可能增加,办案效果不佳。为了促进执行,争取更为理想的办案效果,袁胜耐心向王某某释法说理,阐明所涉嫌犯罪的性质、分析执行款履行到位与否可能导致的不同处理结果、被判处刑罚的法律后果等等。后王某某主动筹措资金支付了剩余的执行款,区法院对该起民事执行案件作结案处理。

最终,苏仙区检察院根据案件事实、情节,结合法院裁定得到履行的情况,依法对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债权人收到了欠款,司法权威得到捍卫,欠款人受到了教育,该案办理实现了多方共赢,不仅做到了情理兼顾,还收获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助力法院化解“执行难”问题。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郭虎 袁胜

编辑:胡用梅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646655/63/12098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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