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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在外省入郴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刘某某,女,57岁,系“11.16”阳性病例黄某的同行人员。11月15日晚从石家庄站乘Z501次列车,于16日中午抵达郴州站后,落地检阴性,11月18日核酸检测初检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流调溯源、隔离管控、环境消杀、核酸检测等工作有序进行。

经流调,感染者刘某某的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5日

20:22 从石家庄站乘Z501次列车(16车009号上铺)返回郴州。自述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只在16车厢活动。

11月16日

11:30 到达郴州火车站。

11:48 在郴州火车站核酸采样(阴性)。

12:11 搭乘私家车前往永兴县。

14:00 到达永兴县油麻镇五陵村江口一组家中。

14:20 在邻居家吃午饭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1月17日

01:53 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11月18日

16:51 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郴州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永兴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5-5522176)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郴防疫要求。外省入郴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郴即检、分类管控”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郴,在第一入郴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或闭环转运至隔离管控点,后续核酸检测按分类管控要求进行,最后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广大市民减少跨市出行不前往有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永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


图片


来源:郴州疾控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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