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4日讯(通讯员 陈保文 袁孔斌 谭宝军)“抱着试试的想法向你们反映,这么多年了,我们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如今还能拿回这笔钱,真是太感谢了。”10月28日,曹某某在永兴县委第一巡察组驻地激动说。
今年10月初,永兴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常规巡察时,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对象,他就是曹某某。他今年46岁,原为农村合作基金会职工,1999年下岗后自谋职业,如今待岗在家。“别人的都退还了,就我们几个人的未退。原来我们都是农村经济管理局所属各乡镇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工作人员,1995年正式上班的,当年该局要求我们交纳了8000元风险抵押金。当时我经济紧张,从亲戚朋友那里四处借钱,凑齐押金才上交到原农村合作基金会联合会。”曹某某见到我们时,回忆23年前交押金的情形记忆犹新,心情非常激动。
原来在1999年,农村合作基金会因政策原因予以取缔或归并到农村信用社了。当时,大部分工作人员下岗分流,风险抵押金也如数退还,有少数人员的风险抵押金由于基金会资不抵债而没有清退,其中就有曹某某。
巡察组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县农业农村局下达了限期整改书,要求在10月31日前将押金退还。县农业农村局立即组建工作专班,启动整改工作,通过查阅档案、电话联系、登门拜访等方式,进行摸排登记,想方设法筹集资金,短时间内就完成了清退工作。与曹某某一样拿到退还的押金还有邝某某、许某某两人。
“民之所忧,必念之;民之所盼,必行之。作为巡察干部,要紧扣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贯穿于巡察全过程,多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说。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陈保文 袁孔斌 谭宝军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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