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本市地方立法工作机制,拓宽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更好地发挥基层群众和基层组织在地方立法中的作用,根据《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是指在立法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需要,经过一定程序产生,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的单位组织。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对交办的法律法规草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开展意见征集工作,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三)参与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的立法调研和课题研究等;
(四)反映基层组织、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
(五)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到所在地开展对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调研、评估,及时反映法规实施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六)接受邀请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听证会、论证会等重要立法活动,提出意见、建议;
(七)收集并反馈地方性法规实施中的问题以及对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八)收集并反馈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以及对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建议;
(九)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及其他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十)从事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设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忠于宪法,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三)拥有能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并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人才;
(四)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方式
全市范围内凡有意参与立法活动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村(居)民委员会、高等院校和律师事务所等均可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9月16日前报送至郴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郴州市委大院第二办公楼429室),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hnczrdfzw@163.com。
四、选设方法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工委对立法联系点的候选单位进行遴选、综合考察,确定立法联系点建议名单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确定为立法联系点的单位,由市人大常委会授予“郴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牌匾,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袁浩钧,联系电话:2171423
附件:郴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申报表(详情请查询郴州人大门户网站、“郴州人大”微信公众号)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来源:郴州人大
编辑:唐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