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证金清退公告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公交管1[2018]149号)规定,2018年5月24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下发《关于严禁收取交通事故保证金的通知》,我队即对2008年至2018年当事人交纳的事故保证金进行逐一结案清退。针对长时间无人认领的事故保证金,郴州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现对社会进行事故结案保证金清退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期为3个月,公示时间从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8月9日止。
二、公示期间正常办理当事人事故结案保证金清退手续。
三、办理手续在郴州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地址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国庆北路16号301办公室。
四、公示期结束后,针对无人认领及无法通知当事人的事故保证金,我队将全额上缴财政部门。
五、未清退事故保证金名单附后。
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
2022年4月28日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郴州公安交警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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