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18日讯(通讯员 李芝仪)近日,在汝城县汝城大道与吉祥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在事故现场,一辆白色三轮摩托车停在路口,车头受损变形,另一辆被撞的白色小车,车辆受损。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徐某某,轻微受伤。
民警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并调取了现场的监控录像,发现此次事故是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徐某某闯黄灯导致。
据徐某某陈述,事发时,他驾车行驶至交叉路口停止线前,发现路口的信号灯已转换成黄灯,马上就要跳红灯了,便选择一脚油门踩了下去,“抢黄灯”直行通过路口,谁知这时陈某驾驶小车沿汝城大道由北往南直行通过路口,徐某某来不及避让,“砰”,两车相撞。
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起事故中徐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行经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时,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李芝仪
编辑: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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