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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3.15”专项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公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为保障3.15期间郴州市各类食品消费安全,防范食品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围绕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饮料、酒类、方便食品、蜂产品等消费量较大、安全风险高、季节性生产强的大宗食品品种,重点抽检市城区大型商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此次专项共抽检39批次,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38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情况主要表现为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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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合格情况(详见附件1)

郴州生源惠泽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的保定古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牛栏醇酒业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北京二锅头(酒类),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酒精度实测值 49.2%vol(标准值:51.0~53%vol),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的规定。

二、合格情况(详见附件2)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管辖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组织核查处置的执法部门应及时按规定采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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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3.15专项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名单

2、3.15专项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合格名单

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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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葡萄酒的理化指标,其含量应符合标签明示要求。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还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酒精度超过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产品出厂检验结果不准确。


来源:郴州市场监管

编辑:何雨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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