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8日讯(通讯员 李永东 李辉军 王巧农)为提升委员微建议的办理效率,形成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发挥委员微建议解民忧、舒民困的实效,3月8日,永兴县政协印发《微建议工作办法》,规范委员微建议办理工作。
《办法》明确,微建议的审核、受理和交办工作由县政协提案委负责,办理方式分为县政协各专委会或委员领办和通过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交由县直相关单位办理两种。各专委会、委员领办微建议工作由提案委统筹,各承办办委应明确人员负责微建议办理的协调及组织工作,领办委员所属的专门委员会或联系领办委员所在界别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协调支撑该委员领办微建议相关事宜。专委会或委员领办微建议后,应组织微建议办理小组,视情况开展走访、调研、微协商、微监督等履职活动,协调推动相关单位、部门办理微建议。通过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交办的微建议,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微建议进行统一标识、专门管理,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督查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交办、办理、考核和督查。
在下一步的工作实践中,永兴县政协还将不断延展微建议提交和办理的路径,把微建议提交办理工作确定为“委员履职活动和服务界别群众”实践活动中的重点内容,引导委员关注群众身边事,通过微建议、社情民意信息、提案等形式反映群众呼声,开展各类协商活动,切实做到解民忧、舒民困,助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李永东 李辉军 王巧农
编辑: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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