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国有林地租赁不再“免费”

红网时刻新闻11月28日讯(通讯员 刘翠梅 李升平)“租金早就应该要交了,国有林场收益早就应该归公,永兴县委巡察组真给力!”职工们对回访的巡察组工作人员说道。

今年9月16日,永兴县委第二巡察组到县林业局开展第二轮常规巡察,延伸巡察矮塘铺国有林场。在林场走访中,不少职工反映了一个问题,自2015年改制以来,国有林场的职工都属于全额事业编享受着国家工资,但承包租赁国有资源租金却分文未交。为摸清事情真实情况,巡察组分别找到林场场长和会计进行了谈话了解情况,同时也找了一些老职工了解林场的相关情况。

微信图片_20221128195159_副本.jpg

原来,早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林场把国有林地承包给林场职工总面积735.66亩,有合同的418.56亩,无合同 317.70亩,因之前是差额事业单位,大部分职工工资没有全额保障,内部管理不规范,所以林场也一直未向承包职工收取租金。

巡察组掌握具体情况后,立即交办“矮塘铺”国有林场,要求林场对2015年改制以来的承包合同及时摸清底册,同时加强租金催缴,维护好国有资源租赁收益,回应群众关注。

收到交办函后,国有林场立即召开全场职工大会宣传相关政策,做好维稳工作。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清收方案,摸清租赁合同、果园面积、欠款金额;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无经营效益的不再续租,交回经营管理权,由场里统一向外招租。

鉴于大部分职工生活困难,并经请示相关领导,林场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只收取近两年的承包费用。近两年应交未交租金43884.89元,县委巡察组要求林场在11月底前就拖欠租金予以交清,不续租的由国有林场收回经营管理权。截止11月26日,签订到期退包协议244.2 亩,收到欠款 43884.89元。

“这一次借助巡察组的帮助,解决了困扰多年的管理瓶颈,既把林地租赁费收上来了,又融洽了职工之间关系。”林场负责人说,“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理清思路,坚持生态优先,积极创新经营管理体制,增强发展动力。”

此轮巡察,巡察组坚持与被巡单位同题共答,让国有林场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根治,职工卸下了心里包袱,内部矛盾得到缓解。同时,国有资产得到保值增值,做到产权明晰、公私分明,规范了经营权与所有权。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刘翠梅 李升平

编辑:胡用梅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646655/62/12096672.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政务要闻
  • 县区(市)
  • 乡村振兴
  • 郴城说理
  • 文教卫
  • 精彩视频
  • 旅游
  • 尚德郴州
  • 全民阅读
  • 图片新闻
  • 要闻
  • 经济
  • 社会
  • 园区
  • 协会
  • 新闻H5
  • 综合专题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郴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