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8日讯(通讯员 黄萌萌 肖强飞 刘松)9月7日,涉嫌非法狩猎罪的曹某被汝城县森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近日,汝城县森林公安局积极摸排线索,重点打击涉林涉野违法犯罪活动,连续破获3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
家牛被“误杀”,非法狩猎团伙浮出水面
周某德、曹某、黄某、何某4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指认碰头现场。
8月17日,汝城县濠头乡一农户发现自家养的牛疑似遭枪击死亡,遂报警。汝城森林公安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濠头派出所、土桥派出所、网安大队、矿管大队等多部门联合开展调查。
经查,8月13日凌晨,汝城县土桥镇村民何某、周某、曹某、黄某四人,以食用为目的,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由何某、周某2人各携带一把猎枪驾车至濠头乡高源村“罗家巷”山场进行非法狩猎,到达后,何某在一玉米地里发现了两只野猪正在觅食,便使用猎枪打中了其中一只,确认野猪死亡后,四人将野猪抬下山进行分食。8月17日凌晨,何某、曹某、黄某等人再次驾车到高源村,何某站在车子天窗上沿路观察猎物, 在经过高源村欧家坑组时,其发现路边荒土内有动静,误以为是野猪,便使用猎枪开了一枪,随后几人下车到荒土内查看,发现是一头家牛,因害怕被村民发现,几人立即开车逃离了现场。8月27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德、曹某、黄某、何某4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何某某、曹某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拔出萝卜带出泥”,又侦破一起非法狩猎案
在调查何某、曹某等人非法狩猎案时,警方了解到,野猪是在高源村村民何某某家中处理,民警发现何某某亦曾多次参与非法狩猎活动。2019年某晚,何某某会同土桥镇村民曹某某俩人拿着一把改造过的枪支到自家后山打野兔,但当晚未发现有野兔,便扫兴回家了。2020年6月,何某某听人说有藏香猪从别的山场逃到自家后山,便带着猎枪到后山上寻找,找到藏香猪后用枪支猎杀。2021年7月7日,何某某邀约曹某某等人携带枪支再次到高源村猎捕野猪,在发现野猪后,曹某某、何某某先后向野猪开了一枪,野猪受惊后逃走,几人便各自回家。9月7日,何某某、曹某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椅子上的动物脚。
椅子上的猎夹露出“马脚”,猎野老手终伏法
8月25日,有群众匿名报警称汝城县南洞乡某村村民何某财疫情之下肆无忌惮猎捕野生动物,接警后,森林公安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民警到何某财家中调查时发现一只椅子上的猎夹上夹着“动物脚”,将“动物脚”提取后,经专家鉴定“动物脚”为小麂的蹄部。在事实和物证俱全的情况下,何某财交代了其以食用为目的,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自2019年4月以来多次分别到南洞乡“茅垅”山场、“七公修”“水早垅” 等山场狩猎野生动物的事实。民警还在何某财家中缴获猎套16副,报警器10个。8月27,何某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汝城县森林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汝城县森林公安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严打涉猎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确保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黄萌萌 肖强飞 刘松
编辑:张晓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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