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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1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微生物超标

日前,郴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

368批次食品专项抽检结果

共有16批次不合格

涉及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微生物超标

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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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郴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368批次样品(包含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24个食品大类),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352批次合格,16批次不合格(14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蜂产品)。不合格情况表现为14批次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以及检出禁用物等,1批次蜂产品、1批次方便食品中微生物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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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

●郴州市罗家井农贸市场廖丽销售的上海青(普通白菜),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啶虫脒项目实测值1.79mg/kg(标准值≤1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街道锦绣东城农贸市场李清销售的多宝鱼、鲫鱼、泥鳅,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恩诺沙星项目实测值分别为174μg/kg156μg/kg182μg/kg(标准值:≤100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街道锦绣东城农贸市场罗艳平销售的泥鳅,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恩诺沙星项目实测值分别为562μg/kg(标准值:≤100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郴州市苏仙区方方家禽店销售的乌鸡,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尼卡巴嗪项目实测值436.0μg/kg(标准值:≤200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东苑阁市场欧阳圣学销售的标称郴州市宏源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磺胺类(总量)项目实测值145μg/kg(标准值:≤100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街道龙门池社区磨心塘组阳光瑞城旁邓文兵销售的绿豆芽、黄豆芽,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绿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钠(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实测值1.11mg/kg(标准值:不得检出);黄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钠(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实测值4.30mg/kg(标准值:不得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实测值0.0370mg/kg(标准值: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

●资兴市鑫地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茄子,经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镉(Cd)项目实测值0.13mg/kg(标准值:≤0.0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资兴市海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米椒,经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镉(Cd)项目实测值0.25mg/kg(标准值:≤0.0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资兴市生源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店销售的红米椒,经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镉(Cd)项目实测值0.085mg/kg(标准值:≤0.0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郴州市苏仙区爱莲湖市场小曹蔬菜摊销售的茄子,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镉(Cd)项目实测值0.24mg/kg(标准值:≤0.0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郴州市苏仙区会见蔬菜摊销售的青椒,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镉(Cd)项目实测值0.070mg/kg(标准值:≤0.05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郴州市唐朝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方便鱼粉,经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菌落总数项目实测值73000/120000/210000/110000/79000(标准值:n=5,c=2,m=10⁴,M=10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郴州市黄公平超市有限公司北湖农贸店销售的标称苏仙区晨阳峰产品开发中心生产的郴陽生蜂蜜(枇杷花蜜),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嗜渗酵母计数项目实测值500CFU/g(标准值:≤200CFU/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及时按规定采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并责令有关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温馨提示】:市民如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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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磺胺类(总量)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药,具有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等特性,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磺胺类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和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摄入磺胺类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等健康危害。

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恩诺沙星在水产品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尼卡巴嗪

尼卡巴嗪主要用于预防鸡、火鸡等禽类球虫病,具有高效、低毒、性能稳定、抗药性小等特点,在饲料中使用后会在动物的肌肉和组织中产生不同程度的残留。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尼卡巴嗪在鸡的肌肉和皮/脂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200μg/kg。长期食用尼卡巴嗪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啶虫脒

啶虫脒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啶虫脒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啶虫脒在普通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mg/kg。上海青(普通白菜)中啶虫脒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嗜渗酵母计数

蜂蜜中嗜渗酵母对蜂蜜品质影响较大,是导致蜂蜜发酵的重要原因。蜂蜜中嗜渗酵母计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蜂蜜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受到嗜渗酵母等微生物的污染。食用嗜渗酵母计数超标的蜂蜜,可能出现腹泻等不适症状。

4-氯苯氧乙酸钠

 4- 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豆芽下胚轴粗大,减少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目前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 氯苯氧乙酸钠的安全性尚无结论,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 4- 氯苯氧乙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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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郴州市场监管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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