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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的公示

2022年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98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的公示(第12期)

近期,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调味品、糕点、蔬菜制品、方便食品、饮料、水果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罐头、乳制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等23大类食品共计397批次样品开展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387批次合格,1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情况主要表现为调味品白醋中总酸含量低于标准要求,食用农产品蔬菜水果中检出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水产品中兽药残留超标、老姜中重金属污染超标。现将具体情况公示。

一、不合格情况(详见附件1)

1、湖南省桂阳县舂陵江镇粤客隆超市销售的标称衡阳市美味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醋(酿造食醋),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总酸(以乙酸计)项目实测值为3.25g/100mL(标准值:≥3.50g/100mL),不符合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的相关规定,标称生产者衡阳市美味爽食品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复检,经复检仍不合格。

2、湖南省桂阳县舂陵江镇粤客隆超市销售的芹菜,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毒死蜱项目实测值为0.090mg/kg(标准值:≤0.05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相关规定。

3、桂阳县果唯佳水果店销售的贡柚,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水胺硫磷项目实测值为0.28mg/kg(标准值:≤0.02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相关规定。

4、宜章新明新超市销售的四季豆,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甲胺磷项目实测值为0.17mg/kg(标准值:≤0.05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相关规定。

5、宜章县旺达超市销售的,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水胺硫磷项目实测值为0.13mg/kg(标准值:≤0.05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相关规定。

6、桂阳惠康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分店东塔店销售的鲈鱼,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实测值为273μg/kg(标准值:≤100μg/kg),磺胺类(总量)项目实测值为282μg/kg(标准值:≤100μg/kg),均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相关规定。

7、宜章县毛毛海鲜店销售的牛蛙,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实测值为418μg/kg(标准值:≤100μg/kg),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相关规定。

8、桂阳紫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三角鲂(淡水鱼),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实测值为130μg/kg(标准值:≤100μg/kg),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相关规定。

9、湖南中果餐饮有限责任公司郴西分公司使用的,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以Pb计)项目实测值为0.70mg/kg(标准值:≤0.1mg/kg),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相关规定。

10、郴州市北湖区徐氏干货商行经销的花生米,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黄曲霉毒素B₁项目实测值为113μg/kg(标准值:≤20μg/kg),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相关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管辖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组织核查处置的执法部门应及时按规定采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合格情况(详见附件2)

附件:

1、11批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名单

2、387批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合格名单

3、不合格项目解读小知识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9日

附件1

图片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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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不合格项目解读小知识

总酸

总酸是反映食醋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总酸高则滋味柔和,回味绵长;含量低滋味就差。不合格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工艺条件生产酿造,或者淋醋后过量加水且出厂检验把关不严,造成产品总酸不符合标签明示要求。

毒死蜱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水胺硫磷

水胺硫磷为有机磷杀虫剂,兼具胃毒和杀卵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水胺硫磷在蔬菜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在水果贡柚中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水胺硫磷属于高毒农药,主要通过食道、皮肤和呼吸道引起中毒。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甲胺磷

甲胺磷,属高毒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胺磷在四季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超标的原因可能为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或种植过程中使用乙酰甲胺磷农药产生降解物所导致。甲胺磷能抑制胆碱酯酶活性,造成神经生理功能紊乱。

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恩诺沙星在水产品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铅(以 Pb 计)

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铅(以Pb计)  在姜中最大限量为0.1mg/kg。

镉(以Cd计)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姜中最大限量为0.1mg/kg。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黄曲霉毒素B1

黄曲霉毒素B1是黄曲霉、寄生曲霉等产生的代谢产物,在天然污染的食品中以黄曲霉毒素B1最为多见,其毒性和致癌性最强。当人摄入量大时,可发生急性中毒,出现急性肝炎、出血性坏死、肝细胞脂肪变性和胆管增生。当微量持续摄入,可造成慢性中毒,生长障碍,引起纤维性病变,致使纤维组织增生。

来源:郴州市场监管

编辑: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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