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发工资,还没有捂热,就发现钱包已经瘦成一张纸片。现在,有一个既能伸张正义又能“挣钱”的机会来啦!寻找以下三人,一起来当“赏金猎人”!奖励金额最高达3万余元。你心动了吗?
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张俊,男,1969年9月26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安仁县人,住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长途电信线路局2栋5楼,身份证号码:43280119690926303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廖飞红与被执行人张俊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本院(2015)湘1002民初19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标的为388861元,亦未在指定的时间内向本院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发出执行悬赏公告。
凡向本院举报张俊的信息、财产线索(本院已掌握的除外),成功使该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执行到位的百分之十给予奖励举报人。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735-2244110 2329919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5日
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李娜,女,1979年7月4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华塘村4组22号,公民身份号码:431002197907041026。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锋与被执行人龙胜军、李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本院(2017)湘1002民初216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标的为215757元,亦未在指定的时间内向本院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发出执行悬赏公告。
凡向本院举报李娜的信息、财产线索(本院已掌握的除外),成功使该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执行到位的百分之十给予奖励举报人。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735-2329927 2329919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5日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取财之道”,你值得拥有。大家多留意,说不定在人群中多看一眼,他就在眼前,记得要拨打举报电话哦!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
编辑:章杰飞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