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
“两客一危”车辆
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
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戴头盔
酒驾醉驾、超速行驶、改装改型······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被“盯上”了!
7月13日,全市暑期“两客一危”、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整治“飓风行动”部署推进视频会召开。
为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营造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
7月15日至8月31日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交通违法整治“飓风行动”
交通违法整治重点
此次“飓风行动”将从源头、路面、宣传、共治等4个环节共同发力,重点整治——
■驾乘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违法违规驾骑、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摩托车超员、无牌无证、酒驾醉驾、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规加装雨阳(棚)等7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超员、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违规加装雨阳伞(棚)、非法改装拼装等7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违规销售非标电动车行为;
■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违规运行等。
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
请认真阅读以下两封信
致“两客一危”车辆驾驶人的一封信
“两客一危”车辆驾驶人朋友们:
你们辛苦了!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郴州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规范城区“两客一危”运输车辆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严重交通违法整治“飓风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真诚提醒大家:
一、请驾驶合格车辆,不开“带病”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要在出车前检查紧急切断装置有无腐蚀、生锈、裂纹等缺陷,有无松脱、渗漏等现象。装卸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关闭紧急切断装置,确保紧急切断装置在除装卸工作之外的所有情况下,均处于关闭状态。大客车驾驶人要注意对车辆安全的例行检查和日常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安全防护设施完备、有效。
二、请依法驾驶,不违法行车。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时,要提前选择合理行驶路线,不要进入危化品运输车限制通行区域。驾驶营运客车时,切勿超员载客、客货混装、超速行驶,切忌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倒车、逆行,杜绝携带和运送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请合理安排作息,不疲劳驾驶。长途客运疲劳驾驶危害大,出车前应确保睡眠充分。驾车时请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客运驾驶人 24 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 8 小时 ,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 4 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 2 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四、请谨慎驾驶,妥善应对突发情况。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如出现车辆故障、事故、泄漏等紧急情况,请一定要根据货物的爆炸、易燃、腐蚀、剧毒等不同危险特性,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和操作规程妥善处置。要立即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报警时请详细说明危险货物名称、形状、数量和泄漏情况。驾驶大客车遇突发情况,要立即减速或制动停车,切勿急打方向避让,以防车辆侧翻。
五、请摒弃交通陋习,文明驾驶客车。驾驶人开车前要承诺做到“五不两确保”,即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电话、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遇车流量大时,切勿强行超车会车,不开“斗气车”。
驾驶人朋友们!安全是美好生活的基础,你们手中的方向盘牵系千家万户平安幸福,平安回家也是家人对你们最大的期盼!衷心祝愿你们一路平安、一生幸福!
郴州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
致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们: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郴州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规范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巩固提升活动的基础上,部署开展暑期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整治“飓风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做到:
一、戴头盔、限两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超过2人(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在城市市区道路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驾乘摩托车、非标电动自行车请自觉戴好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
二、守交规、靠右行。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做到不超速、不超载;靠右行驶,不逆行;不闯灯越线,不占道行驶;不参与飙车、追逐竞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三、有牌证、不乱停。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自行车必须持有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非机动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且按照规定安装牌照方可上道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在规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有序停放;未设停放区域的,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在交通主干道、人行道、绿化地、操场、建筑物出入口、消防通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车辆。
四、摒陋习、讲文明。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做好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道路交通你我他,安全畅通靠大家。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支持、理解和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争当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维护者,共建共享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郴州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
“飓风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
希望广大市民共同参与
让我们一起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李芝仪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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