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配备安全头盔。
红网时刻6月29日讯(通讯员 王巧农 袁琼 何名华)“有了安全帽,我们在骑行共享单车时心里就踏实多了,还有这人脸识别技术,也能有效防止未成年人骑行,这下共享单车就更安全了!”6月29日,永兴市民许女士高兴地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说。
原来,前段时间,永兴市民的微信朋友圈中都在转发一条信息:县城丰尚国际区域发生一起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摔倒事件,骑行人头部着地,因在骑行中未戴上安全头盔,致使伤情严重,被送往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
永兴县委巡察整改“回头看”专项巡察组就此事及时到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了解情况,发现在永兴县城区域内营运的3家共享电动车营运企业,普遍存在运营电动自行车未配备安全头盔、有未成年人骑行、骑行载人、随意停放于马路上等问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随后,专项巡察组责成县城管局和县交警大队强化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营运企业的监管,及时督促企业配备安全头盔1365个、并实行了人脸识别开锁技术等。同时,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县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了对共享电动自行车骑行人不戴安全头盔骑行、骑行载人、随意停放等违规行为的文明劝导和宣传教育工作。巡一顶小头盔,去撑起群众的大安全。
永兴县委巡察整改“回头看”专项巡察组开展专项巡察以来,就巡察整改效果发放满意度问卷调查表12887份,征集到相关意见建议677条,向被巡单位党组织下达立行立改函32份,目前,已帮助解决涉及群众实际利益方面的问题26个,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王巧农 袁琼 何名华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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