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街上
一条斑马线可以看出什么?
斑马线前,提前减速停车礼让
一脚刹车,片刻等待
已经成为司机不约而同的潜能意识
也是郴州文明交通的一张亮丽名片
礼让斑马线的正确方式
1.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机动车在斑马线处不礼让行人,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2.详细图解
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的指导意见明确:
一、“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包括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违法代码:13560)和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违法代码:13570)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无交警指挥的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一)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
(二)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
(三)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当机动车车道信号灯转为绿灯时,行人尚未完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四)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准许车辆转弯和行人直行时,转弯的机动车妨碍行人通行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一)机动车主动停车让行,但行人示意机动车先行的;
(二)行人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是中途倒退、折返的;
(三)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刘晓华
编辑:胡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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