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郴州市打击整治非法采矿采砂违法犯罪“霹雳”行动新闻发布召开。
红网时刻4月28日讯(记者 胡用梅)4月28日,郴州市打击整治非法采矿采砂违法犯罪“霹雳”行动新闻发布召开。发布会介绍,目前郴州市已办理刑事案件8起,刑事拘留8人,办理行政案件1起、行政拘留1人,并公布了“霹雳”行动中查办的三起典型案例:
1、桂阳县公安局立案查办张xx非法采矿案。
2020年10月10日至11日,犯罪嫌疑人张xx在没有办理任何开采手续的情况下,租用挖掘机在桂阳县桥市乡辉山村老鸦山组里自留山上,擅自开采山砂。经桂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郴州工程勘察院实测认定非法开采的面积为2329平方米,总挖方为8070.7吨,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价值为人民币137201.9元,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嫌疑人张xx已于2021年3月17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桂阳县公安局立案查办赵xx非法采矿案。
犯罪嫌疑人赵xx以植树造林的名义,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1年2月14日至18日,多次擅自使用挖机在桂阳县太和镇芙蓉村14组(半亩田)的集体山上从事露天非法开采煤矿,非法获利3600余元,其开采行为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该开采点经桂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郴州市工程勘察院实测认定,其破坏矿产资源造成直接经济价值损失34783元,破坏矿产资源储量234.5吨,破坏矿产资源直接经济价值75040元。其破坏矿产资源价值合计人民币109823元。2021年4月7日,桂阳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赵xx依法给予刑事拘留。
3、宜章县公安局立案查办李XX、黄XX污染环境案。
犯罪嫌疑人李XX、黄XX,于2020年10月至12月期间,二人乘夜晚无人之机,将二十余车废石棉、电子电路板等垃圾约400吨,倾倒在宜章县长村乡、浆水乡等地的山上,每人获利1万余元。经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认定李XX、黄XX倾倒的垃圾为危险废物,且超过了三吨,属于严重污染环境且情节严重,依法于2021年1月30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宜章县公安局于2021年2月1日立案,2021年2月8日将犯罪嫌疑人员李XX、黄XX刑事拘留。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胡用梅
编辑: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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