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林邑聚才”计划的若干措施 〉的通知》(郴发〔2018〕15号)、《中共北湖区委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湖区实施“北湖人才”行动计划若干措施〉的通知》(北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委巡视组对我区巡视反馈意见,经中共北湖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一批事业编制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1.招聘计划。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4名,其中招聘高层次人才24名,急需紧缺人才3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发布。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高层次人才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岗位信息表(高层次人才)》有关要求;
6.急需紧缺人才应符合《岗位信息表(急需紧缺人才)》有关要求;
7.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如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即在1990年4月16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8.岗位要求中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普通高校在读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北湖区在编人员,北湖区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网络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研究、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扫描以下二维码或通过此链接(https://uwyaj6.fanqier1.cn/f/ei4gf3uf)如实填写《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采集表》,如实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电子照片(大于300*215像素,jpg格式,30KB以上,照片文件请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和相关资格审查附件,不按要求上传的,不得参加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试必须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报名二维码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资料(扫描件)。报考人员把以下材料扫描件全部存放于一个文档,以压缩文件格式上传到报名平台的“附件”中,压缩文件名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
(1)《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后扫描);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4)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填写完整并加盖院校公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6)资格证;
(7)学籍证明(附件5,仅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研究生报考人员和郴州北湖区文化馆岗位需提供)等相关证明;
(8)《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需手写签名后扫描);
(9)凡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还是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需手写签名后扫描);
各扫描件命名规则为:岗位代码+姓名+附件名 (如:101张三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3.报名时间。2021年4月24日8:30至4月28日17:30。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一旦提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本次招聘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和《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未在规定期内上传正确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如遇联系方式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4)非2021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必须在报名时提交;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交验(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岗位的执业资格证可以于2023年7月31日前交验),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岗位的执业资格证可以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网络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初审资格合格人员名单于2021年4月30日在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三)现场资格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材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逐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2021年5月7-8日(8:30—12:00,14:30—18:00)。
2.地点:郴州市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大楼五楼北湖区人社局519会议室。
3.复审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1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4)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填写完整并加盖院校公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6)资格证
(7)学籍证明(附件5,仅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研究生报考人员和郴州北湖区文化馆岗位需提供)等相关证明;
(8)《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需手写签名);
(9)凡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还是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需手写签名);
4.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提示: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准考证请保留至考察结束后。
(四)面试。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不组织笔试,只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形式
(1)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岗位:采取试教(上微型课)+实际操作的形式,试教(上微型课)及实际操作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试教(上微型课)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者,不再进行实际操作。
(2)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进行。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考生放弃、拒绝面试或未能完成面试答题的,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集体商议情况记入《考生面试评分在70分以下情况记录表》。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成绩计算与合成。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岗位:面试成绩=试教(上微型课)*50%+实际操作*50%;
其他岗位: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排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以上方式统分,当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的考生按7名考官评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考官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考官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对象、时间在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研究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公示
经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北湖区人社局在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北湖区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聘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220260。
五、业务咨询
人才政策由区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招聘程序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人才政策咨询:
北湖区委人才办:0735-2220265。
2.招聘程序及考务咨询:
北湖区人社局:0735-2167130。
3.招聘条件咨询:
公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聘引进工作。
(一)报考人员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1.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前,考生应主动出示准考证(现场资格复审时不需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集合地点。
2.考生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
3.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时可摘掉口罩外,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环节应全程佩戴口罩。
(二)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地点:
1.无准考证(现场资格复审时不需要)、有效身份证件,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3.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环节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4.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环节前14天零时以后入境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三)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不能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报考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经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并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照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5.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中共北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2021年安仁县全额事业单位面向部分使用差额、自收自支
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消化经营类事业单位涉改人员、安置在事业单位使用差额、自收自支编制的退役士兵以及原农村广播电视总站和县网络中心在编在岗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流程的通知》(安组发﹝2019﹞28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和2020年9月18日县委编委会议纪要等精神,2021年部分全额事业单位拟面向经营类事业单位涉改人员、安置在事业单位使用差额、自收自支编制的退役士兵以及原农村广播电视总站和县网络中心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3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1.计划选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其中,面向11个经营类事业单位涉改人员公开选聘10名全额事业编制,面向安置在事业单位使用差额、自收自支编制的退役士兵公开选聘10名全额事业编制,面向原农村广播电视总站和县网络中心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16名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具体选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安仁县全额事业单位面向部分使用差额、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选聘公告及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可通过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renzf.gov.cn/)查阅。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1.原县自来水公司、原县安平自来水公司、原县宾馆、原县粮油购销总站、原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验室、原县社会客运站、原县柑桔场、原县鱼苗种植繁殖场、原畜牧水产联站、原县音像发行站、原县苗圃等11个经营类事业单位涉改人员。
2.安置在事业单位使用差额、自收自支编制的退役士兵。
3.原农村广播电视总站和县网络中心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公开选聘人员应是在上述选聘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人员,2017-2020年度(进入单位未满三年的提供实际年度的考核结果)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2021年安仁县全额事业单位面向部分使用差额、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男性为50岁以下,即在1971年4月16日后出生;女性为45岁以下,即在1976年4月16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
(2)报考人员的最低学历为高中、中专或中技,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不限。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类别的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至4月27日。
3.报名地点。安仁县人社局会议室(安仁县行政中心B栋9楼)。
4.报考人员需提交的资料。①填写并打印《2021年安仁县全额事业单位面向部分使用差额、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②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档案材料复印件加盖档案室公章)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后写好岗位和姓名粘贴到报名表的相应位置);④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主管部门提供的在编在岗以及同意报考证明;⑤县委编制部门提供的使用编制类别情况证明;⑥退役安置士兵的还需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退役士兵安置证明。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21年5月12日- 5月14日在县人社局B930室领取准考证。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旦核实,立即取消本次选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现场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4)选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不设开考比例,对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聘计划的岗位,相应核减选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政治时事、法律法规和命题作文。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安仁县城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笔试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公布。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适时另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选聘岗位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对象达不到选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
4.面试时间、地点。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与排名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吸毒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结果。在安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考察
由县人社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以及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将到纪检监察、综治、计生和法院等部门进行联审,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择岗
1.组织实施。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2.全额事业单位。经营类事业单位涉改人员综合成绩的前10名和退役士兵岗位综合成绩的前10名打捆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单位。
3.乡镇全额事业单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乡镇事业单位。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认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选聘人员名单,聘用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流动调配手续。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选聘环节相关信息。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正确对待竞争。选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选聘或未被选聘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选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选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诚信库。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
(五)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空缺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类依次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选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5226901。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县纪委驻组织系统纪检组全程监督,严格执行选聘工作纪律。
监督举报电话:12388。
2021年安仁县全额事业单位面向部分使用差额、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2021年安仁县全额事业单位面向部分使用差额、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doc
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6日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何雨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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