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10日讯(通讯员 王丹)4月9日上午,资兴市人民检察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干警到资兴市人民法院旁听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吴某琴受贿一案,接受了一场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
被告人吴某琴利用担任资兴市城市建设投资中心财务股股长、财务融资部部长、总会计师、资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在拨付工程款、借款等方面为工程老板谋取利益,收受工程老板李某富、李某涛、刘某等人所送财物共计三十多万元。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分组出示证据,举证、质证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被告人吴某琴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公诉人员陈述案情。
被告人接受判决。
通过此次特殊的警示教育,参加庭审的检察干警们通过近距离接触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知晓了腐败的最终后果,他们纷纷表示:今后要严格要求自己,规范办案行为,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只有知法纪、明法纪、敬畏法纪,不心存侥幸,才能行稳致远。要始终加强党性修养,始终将忠诚干净担当牢记于心,为社会和平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王丹
编辑:张琼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