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9日讯(记者 龙芳华 通讯员 李琼 李爱华 张红兵)4月9日上午,郴州市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暨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
4月9日上午,郴州市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暨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
2020年,郴州市通过开展飞行检查、自查自纠、集中整治等方式,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实现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全覆盖,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785家次,处理医药机构2809家次,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5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家,追回违规基金9139.2万元,行政处罚300.79万元。
郴州市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从4月将一直持续到12月,分为自查自纠、飞行检查、集中处理、线索移交四个阶段,整治重点"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问题,包括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的违法行为等。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郴州市医疗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宣传解读医疗保障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和全体参保人员的法治意识。
郴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柳媚讲话。
会议强调,医保基金是参保人的保命钱、救命钱,医保基金监管不但是重大民生问题,更是重要的政治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要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当前基金监管的严峻形势;要强化宣传引导,确保《条例》的宣传贯彻走深走实;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职尽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建立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共同维护基金安全,守护好群众的“救命钱”钱,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会议还通报了湖南省医保局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代表与会医药机构宣读了信用承诺书,定点医药机构作出信用承诺并递交了信用承诺书。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龙芳华 李琼 李爱华 张红兵
编辑:卢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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