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郴州检察机关公开招聘
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0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考生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
笔试成绩根据所有考生的成绩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见报名系统。
资格审查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以及时间和地点
请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湖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前往郴州市人民检察院308办公室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最迟在4月9日(星期五)17时结束。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四、递补
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形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在本职位未入围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审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本院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五、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为4月17日。具体面试安排请留意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告。
附件:
1.
2.
3.
2020年郴州检察机关公开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7日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郴州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何雨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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