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苏仙区107国道,雷某驾驶货车在弯道处逆向行驶超车,与白某驾驶的货车相遇,两车避让不及,在弯道处相撞。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受损,白某的腰椎右侧也横突骨折。
经交警认定,雷某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
交警提醒:在前有弯道、坡顶时进行超车,由于视线受阻,此时可能无法加速行驶。另外很有可能对面有车驶来,处理不当会发生撞车事故。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刘晓华 侯慧英
编辑:龙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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