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章制定出台《宜章县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红网时刻6月17日讯(通讯员 陈艳 包丹华 杨臻 王军利)为促进宜章县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郴州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宜章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宜章县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购房奖励,即2020年2月1日至12月31日,在宜章县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和非住宅,非住宅不含车位、车库、杂物间,但不含二手房),签订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的,由宜章县财政按缴纳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奖励;购买宜章县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项目地下车位并缴纳契税的,由宜章县财政按每个车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购买人奖励。
《实施意见》中的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延期缴纳相关税费、容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加大信贷支持等方面明确了惠民利企的干货政策,为助推宜章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促进该县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注入了“强心剂”“定心丸”。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陈艳 包丹华 杨臻 王军利
编辑:龙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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