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2月25日讯(通讯员 彭永兵 李朝菊 罗智星 邝俊芳)截至2月25日,郴州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民警7233人次,出动车辆1923台次,封控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282家,巡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990场次,检查重点市场1648场次,封控关闭展演场所4家,侦破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6起,查处野生动物行政案件7起,打击违法犯罪嫌疑人24人,罚没、收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232.89公斤。
郴州森林公安北湖分局民警缴获的捕猎工具。
嘉禾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查获的蛇类、竹鼠。
1月22日,郴州市森林公安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力度的紧急通知》,对全市范围内的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鸟类市场、宠物市场等重点场所和可能存在非法收购、销售、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宾馆、饭店、农家乐等餐饮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从源头上遏止疫情传播传染,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场所,严格落实“一封控四严禁”措施。1月24日,制定并下发《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市森林公安局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局长刘泽训任组长,政委彭永兵、副局长张继良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市场组和打击组等3个工作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疫情发生后,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宾馆、酒店、农家乐等,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竭尽全力阻断疫情可能通过野生动物经营环节的传播蔓延。
2月5日,嘉禾县森林公安局在县城一居民楼捣毁一野生动物窝点,当场查获蛇类活体83条,死体24条,竹鼠死体2只,共计258.3斤,目前该案正在继续侦查中。
2月5日和6日,汝城县森林公安局破获2起非法狩猎案,缴获无缝钢管1根,木质枪托1个,猎夹21个,竹鼠1只。
2月12日,郴州市森林公安局北湖分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现场缴获非法狩猎工具200余件,疑是野猪肉2.5公斤。
2月12日,桂阳县森林公安局接连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和一起非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案,查获3个麂子头和部分麂子肉 ,计12.4公斤。
1月23日,2月18日,资兴市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和一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现场收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2只。
2月18日,桂东县森林公安局在沙田市场查处一家出售捕猎铁夹的五金杂货店, 民警依法当场予以收缴各类捕猎夹94个。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彭永兵 李朝菊 罗智星 邝俊芳
编辑:龙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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