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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保财险郴州市分公司为抗击疫情一线人员捐赠专属保险

2020年2月3日,受郴州市新型肺炎防控领导小组的委托,人保财险郴州市分公司与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保险捐赠协议,由人保财险郴州市分公司无偿为全市参与疫情防控、救治的医护人员和公务人员提供专属保险保障。

一、保障时间

2020年1月20日-2020年6月30日(根据疫情的控制情况适时调整)

二、保障范围

(一)疫情防控公务人员和医护人员因参与疫情防控及治疗工作,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导致身故或残疾【被人社部门认定为疫情防控救治工伤(亡)的】,按照最高50万/人进行赔偿。

(二)疫情防控公务人员和医护人员因参与疫情防控及治疗工作,导致过劳身故或残疾【被人社部门认定为疫情防控救治工伤(亡)的】,按照最高50万/人进行赔偿。

(三)设立医护人员专项慰问金:参与一线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以及赴湖北省参与医疗援助的医护人员,因参与疫情防控救治工作,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确诊后,按照5000元/人发放专项慰问金。

三、理赔处理流程

(一)报案

发生事故后,参保人员在向人社部门工伤报案的同时24小时内进行理赔报案。通过拨打人保财险全国统一报案电话95518转2号键报案,向客服人员提供参保人员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以及所属区域,报案完成后,所属区域的保险服务专项工作组成员将与参保人员全面对接理赔服务工作,各区域具体工作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理赔资料

1、由工伤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证明原件及确认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证明。

2、患者的病历资料。

3、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患者本人账号与开户行名称。

5、涉及死亡的需提供受益人关系证明、权益转让书以及受益人银行账号与开户行名称。

人保财险郴州市分公司在确认资料完整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赔款支付。

(三)预付赔款

当遇到疫情严重时,人保财险郴州市分公司与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协商启动身故预付赔款机制,人保财险郴州市分公司按照协商结果实行先行赔付,后续再补齐相关资料。

中国人保财险郴州市分公司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5日

来源:红网时刻

编辑:龙芳华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20/02/06/6694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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