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提升警示教育实效, 现将郴州市近期查处的6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资兴市东江街道双溪村党总支原副书记夏冬成、下炉组原出纳何忠书索拿卡要问题。
经查,2017年6月,夏冬成、何忠书在村民小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伙同他人向服务企业强行索要好处费并予以私分,其中夏冬成分得1万元、何忠书分得2.5万元。2019年3月,夏冬成、何忠书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违纪所得被追缴。
安仁县金紫仙镇金紫仙村党总支原书记陈国江索拿卡要问题。
经查,2013年,原豪山乡廖家村(现合并为金紫仙镇金紫仙村)高上组、田湾组决定修建通组桥梁;2014年,通过村委上报,该桥梁工程向上级争取“一事一议”资金6万元。2014年11月,陈国江以帮助高上组争取资金需要经费开支为由,向高上组索要经费0.3万元、茶油40斤用于个人和家庭日常使用。此外,陈国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陈国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金紫仙村党总支部书记职务;违纪所得被追缴。
北湖区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建平利用职权索拿卡要问题。
经查,刘建平在担任北湖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北湖区江源四清联合灌区工程建设项目部法人代表期间,于2011年至2016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结算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借款为名向工程老板李某索取财物2万元。此外,刘建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8月,刘建平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按办事员确定其待遇;违纪所得被追缴。
汝城县南洞乡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政法委书记傅永林利用职权索拿卡要问题。
经查,傅永林在担任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于2014年11月,利用分管污水处理工程的职务便利,要求三江口瑶族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承建方何某报销其车辆维修费0.53万元。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先后三次以协调费、申报项目垫付资金无法报账为由,向承建方何某索要财物2.49万元。鉴于傅永林主动投案、检举他人违纪问题并查证属实,2018年12月,傅永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桂阳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梅景国、方元镇原林业专干刘杏开骗取国家荒山造林补贴等问题。
经查,时任方元镇林业站站员梅景国、林业专干刘杏开,于2009年至2011年,利用工作便利,通过虚报冒领的方式骗取方元镇茅坪村152亩荒山造林补贴1.92万元,梅景国、刘杏开各分得0.96万元;2011年,梅景国指使他人向造林户索要荒山造林立项好处费0.4万元,其中梅景国分得0.2万元。 2018年12月,梅景国受到记过处分,刘杏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永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原副主任李情收受他人财物问题。
经查,李情在担任永兴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主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期间,于2014年至2017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相关业务信息、项目验收等方面给予关照,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1.32万元及手机、白酒、茶油等财物折合人民币0.62万余元。此外,李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李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上述6起典型案件,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取利益,甚至把民生红利变成个人私利;有的以“能人”“功臣”自居,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或收受财物;有的扭曲政商关系,大搞权钱交易。但不管是以什么名义,用的都是公权,谋的都是私利,直接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务必吸取教训,以案为镜,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牢记宗旨,真心服务群众,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对照省纪委下发的《24个行业部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清单》,找准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蚕食国家民生补贴、“索拿卡要”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一律严查快办、一律通报曝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来源:林邑清风)
来源:红网时刻
编辑:欧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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