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郴州公安交警开展预防二次道路交通事故主题宣传活动

红网时刻2月12日讯(通讯员 程国斌)2月11日,为确保春运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郴州辖区国省道发生二次道路交通事故,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发预防二次道路交通事故宣传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预防二次道路交通事故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方案要求,各大队要协调联络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传统媒体,积极主动提供素材,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和平台资源,做到在春运期间主流媒体要有预防二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宣传报道。春运期间要组织媒体记者随警作战,邀请记者深入执法一线采访报道,借助媒体之力推动预防二次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在宣传方式上力求创新,在宣传内容上狠下功夫。围绕预防二次道路交通事故宣传教育工作,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平台上设置预防二次道路交通事故话题,每天发布动态工作信息,参与相关话题转发、评论,及时回应网友关切。利用召开新闻通气会和依托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手机短信平台、“双微”平台等形式,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曝光和警示教育力度,特别是对发生二次道路交通事故的,要组织深度调查采访,通过媒体曝光事故背后车辆、道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同时,强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的作用。方案要求各大队对外开放的办公大厅、车管所、交通事故处理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区、驾驶人考试场,具备条件的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执勤岗点、执法警务区和城市主干道路,以及机动车检测线、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国省道沿线、长短途客运站、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社区及农村乡镇要建立相应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以预防二次道路交通事故宣传为主题,积极发挥宣传橱窗、专栏、大型宣传牌、展板、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等播放设备的作用,以点带面,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如何避免二次事故伤害?

在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做三件事:设置警告标志、人员移到路外、及时报警,缺一不可!因为任何一个环节的不规范,都会加重事故后果甚至直接导致二次事故的发生,当事人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没有人受伤且财产损失轻微的,事故双方可以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如果财产损失较大且有人员受伤的,应及时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相关人员应尽量撤离现场,千万不要站在马路中间或事故车辆旁边争执、理论,以免受到二次事故伤害。

遇到突发事故怎么办?

首先将车辆熄火,以防车辆受到二次撞击而起火燃烧,同时为了节省燃油,避免发动机长时间怠速将燃油耗尽,在最终需要移车时无法启动。

熄火后,及时打开车辆双跳灯,提醒后车注意。

然后拉紧手刹、下车放置三角警示牌。三角警示牌的放置距离有讲究,只有放在一定的安全距离之外,才能有效发挥警示作用:白天,在普通城市道路上应把警示牌立在车后50米的位置,在高速公路上则应放在车后150米左右的地方;夜晚,放置距离还需要延长,普通城市道路上应放在车后100米左右,高速公路上则需延长至250米左右。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程国斌

编辑:欧群军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2019/02/12/4764139.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政务要闻
  • 县区(市)
  • 乡村振兴
  • 郴城说理
  • 文教卫
  • 精彩视频
  • 旅游
  • 尚德郴州
  • 全民阅读
  • 图片新闻
  • 要闻
  • 经济
  • 社会
  • 园区
  • 协会
  • 新闻H5
  • 综合专题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郴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