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通讯员 王纪元
为进一步强化郴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强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打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采取“高起点规划、高标准管理、高强度整治、高密度宣传”的工作措施,紧抓岗位职责落实,采取“五举措”进一步加强市城区交通秩序管控力度,提升城市交通文明形象和品位。
强化岗位责任制落实,立足管理实际。及时对当前辖区道路交通形势及车辆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进行分析和研判,制定可行性工作措施,采取城市片区“定人、定责、定岗、定时”责任制方式,推动整治行动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总结城市保通治堵经验,切实增强郴州交警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岗位制度,对城区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处,形成常态化整治氛围,确保城区良好的出行交通环境。
强化“三结合”措施,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整治中,执勤人员针对出租车、私家车违规停靠以及占用行车道、人行道和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随意停放的车辆,采取教育、警告、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整治。在整治的同时,通知每一家沿路商户带头做好并向入店客户宣传按照“入位、头齐、顺向”的方式有序停放车辆。
警营与社区相结合。整治期间,支队机关组织“警营志愿者服务队”,与街道社区干部群众联合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服务,耐心向群众做好交通整治解释工作,并充分利用巡逻警车喇叭进行喊话,劝离乱停乱放车辆。点和面相结合。通过对城区重点路段的巡查,制止商贩随意摆摊设点,占用右转车道的行为,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路段进行严查,对违规电动车车主进行警告,对长期摆放的“僵尸车”进行清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强化勤务管理模式,郴州市城区各交警采取责任岗位制,高峰期在学校、商业中心、市场、医院等地段定点坚守维护秩序,平峰时段负责辖区路段巡逻开展日常秩序管理;采取专组专人管控路段的方式,严格对禁停路段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处罚,打造高压严管的整治态势;在开展城区综合环境整治的基础上,采取上下班延时勤务制度,加大对交通巡逻整治力度,对辖区主干道乱停乱放、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车辆进行处罚教育,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有效规范行车秩序、优化道路通行环境。
强化集中整治行动,结合开展酒驾醉驾夜查整治和每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各专项整治要求,细化工作方案,结合郴州市城市交通管理中点和难点,适时开展统一行动,严查酒后驾驶、超员超载、无牌无证、逾期未检、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以及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并严格落实罚款记分制度,全面形成严管、严控的交通违法整治态势,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强化交通安全宣传,结合“百日安全行动”及各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及时把宣传面扩展到路面、单位、学校、社区、企业、客运站场等地,直接有效的提高群众的交通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并通过广发宣传资料、网络媒体、微信微博宣传等多方式,多角度、多渠道、广范围对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醒驾驶人要摒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树立安全文明出行理念,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出行氛围。
来源:红网
作者:王纪元
编辑:欧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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