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10日讯(通讯员 王丽萍 容娟 马晶 )“法律要求孩子的监护人尤其是父母,应当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通过对未成年人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近日,资兴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被害人父母疏于对被害人的教育和监管,使得其因交友不慎,陷入险境。案件审结后,第一时间向被害人母亲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这是自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资兴市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11月7日上午,资兴市人民法院联合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团市委及家庭教育专家,通过圆桌会议,对被害人母亲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积极提供建议和方案供其帮助孩子卸下心理包袱,重塑对生活的希望。
被害人母亲反思自己平时对孩子疏于管教,承认自己在教育上存在问题,未能及时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表示今后多学习家庭教育知识,转变教育方式,给孩子足够的关注和关爱,陪伴孩子鼓起勇气拥抱美好生活。
为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资兴法院与妇联、教育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力,组织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督促家庭抚养和教育失当的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让爱和教育不再在家庭中缺位,携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共同助力构建和谐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让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依法带娃”已经成为家长的“必修课”。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父母的监护职责不可或缺,如果家长不合格,将会被责令接受教育,广大家长们要以本案为诫,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做好自己,言传身教引导孩子,构筑一个温馨家庭的港湾,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廖英武 推)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王丽萍 容娟 马晶
编辑:周蕾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