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8月18日讯(通讯员 蒋玲莉)近日,汝城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工作清理内容主要有六类,分别是涉矿类经营性活动,涉砂类经营性活动,涉渔类经营性活动,涉农村水电开发等经营性活动,涉烟花爆竹类经营性活动,涉危险化学品类经营性活动。清理对象为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本人,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辞去公职未满三年或退休未满三年的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未满两年或退休未满两年的一般公务员。
整治活动从2017年8月开始,到2018年1月31日结束,分动员部署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整治查处和“回头看”阶段、规范总结阶段等四个阶段。由县纪委牵头,工作人员从国土、农委、水利、安监等部门抽调,现已进入自查自纠阶段。所有国家公职人员一律严格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报告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出手续,不得有“明退实不退”或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转让企业或股份等行为。领导干部应当如实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经营性活动有关情况,如存在问题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退出手续。所有退出转让情况,应向组织报告。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主动报告问题、拒不退出或拖延退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干扰、妨碍、对抗组织调查的,一律从严惩处。
“我们要全面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斩断其利益链,打掉非法生产保护伞,从严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失职问题,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汝城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红网
作者:蒋玲莉
编辑:龙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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