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3月6日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其龙为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黄晓东为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曹伟为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波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淳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陈学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廖志刚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审判庭庭长;
黄永文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张友荣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施云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邵毅波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陈道勇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邝玲娟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任命:
陈剑为郴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定河为郴州市财政局局长;
王益群为郴州市统计局局长;
侯连君为郴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免去:
陈剑的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国飞的郴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淳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波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程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罗仲贵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友荣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黄肖华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何双高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谷敏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许刚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朱灵祥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艳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
雷题铭的郴州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李定河的郴州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刘向伟的郴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来源: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何雨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