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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公安查处两起传播网络谣言案

红网时刻新闻1月17日讯(通讯员 王湘好 吴春艳)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桂阳公安积极响应,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切实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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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桂阳县公安局宝山派出所经工作获得线索,辖区内张某为博得关注、吸引流量,在其抖音平台发布虚假合成“桂阳高铁站”图片,并配文“咱桂阳的高铁站终于还是修好了,这下回家方便了”。图文发出后,该抖音链接点赞、关注、转发及评论数快速攀升。掌握相关证据后,办案民警依法传唤造谣者张某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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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陈某芳在网络平台上看到有关“桂阳建高铁”视频后兴奋不已,在不知视频是否虚假的情况下,迅速将视频转发到其抖音平台,并配文“希望早日实现”,视频发布后受到多人点赞、收藏及转发。随后,龙潭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陈某芳配合调查。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张某及陈某芳对其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及陈某芳均被依法行政处罚。

01网络谣言是什么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站、音视频平台、聊天软件等网络介质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信息。

02 网络谣言的常见类别

1.自然灾害类网络谣言。指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扰乱社会秩序。

2.恐怖事件类网络谣言。指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共安全事件信息,引发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

3.捏造犯罪类网络谣言。指捏造骇人听闻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等情绪,同时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正常生活秩序。

4.食品安全类网络谣言。指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发公众抵制,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5.个人事件类网络谣言。指针对某些个人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并造成不良影响。

警方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一切利用网络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将受法律追究!面对网络谣言,我们必须提高对虚假信息的鉴别能力,规范自身上网行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携手共筑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王湘好 吴春艳

编辑:周蕾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646845/50/13450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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