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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土桥镇化解一起长达16年的信访积案

红网时刻新闻9月29日讯(通讯员 祝志方 宋云雁)9月26日,汝城县土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随着朱某某夫妇人民调解协议书的签订,一桩长达16年的信访积案得到圆满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纠纷至此画上了“休止符”。

土桥镇航拍实景照.jpg

土桥镇村落航拍实景照。

2008年底,外地商人张某某在永丰乡(现合并为土桥镇)注册成立采石场,从事石料开采加工。2009年7月15日,朱某某和妻子何某某以永丰采石场在开采时越界开采了其家中的山石头为由,到永丰采石场取断钻机电源、搬石头堵路等方式连续两日三次阻止采石场开工,致使采石场的正常开采无法进行,土桥派出所民警及永丰乡政府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解并要求其将石头搬开后到永丰乡政府协商处理,何某某不但不听反而对在场的工作人员进行谩骂,后被传唤到土桥派出所接受询问。县公安局作出了给予何某某、朱某某行政拘留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

朱某某夫妇不服上述决定,同时,朱某某夫妇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随后十多年,朱某某夫妇采取写信信访、向省委巡视组反映等方式讨个说法,以求上级政府关注解决政府赔偿及毁坏山林赔偿问题。这场纠纷因为跨度近二十年、乡镇合并、企业变更等因素堆砌,一度让化解工作陷入僵局。

2020年,土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为朱某某解决另外一起建房导致伤人的矛盾纠纷后,朱某某、何某某逐渐意识到干部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担当作为。2022年7月15日,何某某到土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要求采石场赔偿损失80万。经土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走访核实,并组织双方多次调解,采石场表示愿意赔偿何某某家部分损失,而何某某坚持要采石场赔偿80万,同时不愿意到法院起诉,因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分歧太大,2022年12月13日调解失败,化解工作再度陷入僵局。

2024年6月,事情迎来转机,因为永丰采石场在年底即将关停。土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此为契机,隔三差五到朱某某家夜访,反复与朱某某、何某某夫妇谈心谈话,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诉时限及流程、信访事项办理的流程、法律维权的优势、采石场关停后的处境等方方面面,使朱某某、何某某夫妇的思想实现了从“不愿意与对方面谈”到“试着与对方接触”、从“要求政府赔偿拘留损失”到“企业赔偿毁坏山林损失”、从“要先解决采石场变更前老板的赔偿”到“接受现老板的赔偿”转变,使夫妇俩明白信访不信法是解决不了问题,解决此事的关键在于其本身,夫妇俩的思想转化为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4年9月26日,双方终于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朱某某家受到的山林损失也得到相应的赔偿。

近年来,土桥镇干部职工主动担当作为,结合辖区实际、强化措施,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确保辖区内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给群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祝志方 宋云雁

编辑:沈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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