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9月26日讯(通讯员 邝琳雅)9月24日,市民田女士在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了居住权登记证明,这是该中心颁发的第一本居住权登记证明,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制度正式落地实施,为群众的多元化住房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
“最近在网上看到可以办居住权登记了,我们抱着试试的心态来咨询,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好了!”市民田女士名下有一套房产,为保障家人的住房权益,特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居住权登记事宜。了解情况后,窗口工作人员为田女士详细介绍了办理居住权登记的流程和要求,并耐心帮助和指导申请人填写《居住权合同》,提交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申请材料,在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第二天田女士就顺利拿到了居住权登记证明。
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是指居住权人为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居住权的设立,将房屋的居住权和所有权分开,满足“房子不归我,但我可以住”的诉求,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房屋效用。在居住权存续期间,不受房屋产权转移而影响,从而能够提供一种稳定而长期的居住保障,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丰富居民住房形式、保障弱势群体基本需求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随着首宗居住权登记的顺利完成,郴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立足“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量,以改革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为实现“居者有其屋”目标、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而不懈奋斗!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邝琳雅
编辑:何雨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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