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8日讯(通讯员 罗娟)近日,由宜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郗某甫、吴某英等集资诈骗案裁判结果生效,判处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百三十万元到十万元不等。
2020年5月初,廖某与郗某甫等人商定在宜章县开设公司,并约定了“收益”分成。5月18日,湖南省某茶油农业有限公司宜章公司成立,廖某为法定代表人,郗某甫为店长,并招聘了刘某聪、吴某英等业务员。该公司通过散发广告、电话联系动员、授课推销等方式,以代销湖南某公司的茶油系列产品为幌子,以月利率2%的返利为诱饵,引诱老年人进行投资。期间,该公司与被害人段某春、欧某佳等50人签订《会员合同》,共计106.7万元。2021年4月底,廖某、郗某甫等人关闭公司出逃,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103.388万元。
经审理,六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审判机关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尤其是老年人要警惕各种形式的集资诈骗行为,提高风险意识和骗局识别能力,树立正确的理财观,自觉防范、远离非法集资。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罗娟
编辑:唐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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