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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樟树镇成功调解一起企业纠纷 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红网时刻新闻11月10日讯(见习记者 何晓露 通讯员 李永刚)近日,永兴县樟树镇调委会收到这样一份调解请求:大岭村竹器厂赵老板遭到他人恶意欠款,双方存在激烈矛盾,请求进行调解。对此,樟树镇调委会立即反馈回复,针对纠纷进行了解,展开协调。

原来,大岭村竹器厂今年5月卖了一车竹产品给胡老板,胡老板当时微信付了2万元定金后,余款57000余元一直以各种理由未付清。赵老板了解到胡老板之前有拖欠货款的案例,非常担心胡老板不能支付货款,于是在胡老板又来厂里洽谈业务时,便发生了债务纠纷,赵老板将欠款人的车辆进行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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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调解现场。

了解到事情来龙去脉后,樟树镇政法委员先对大岭村竹器厂赵老板上了一堂法治课,告知他企业之间有纠纷需及时报告政府来调解,不能采取任何非法行为。调解中,胡老板讲述他未付清货款的原因,一是他曾给大岭村的竹器厂的前张老板代付了大岭村竹器的机器的租金及工费共27000元,二是赵老板竹器厂的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需进行部分扣款。赵老板告知他与竹器厂前张老板已完成所有费用结算,胡老板与大岭村竹器厂前张老板的经济纠纷不应转嫁给他,且胡老板购买竹制品时未反馈质量问题,不应对款项进行扣除。经镇调委会现场与大岭村竹器厂的前张老板电话沟通,确认机器租金确有此事,赵老板和前张老板交接时,机器租金等费用已经报帐结算。

在镇调委会的调解沟通下,最终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了调解协议:胡老板支付大岭村竹器厂赵老板30000元;胡老板余款27000元双方找张老板进行当面确认是否已支付,双方都应配合证明。

经过镇调委会的调解沟通,这起樟村镇企业与采购商的经济纠纷迅速地被化解在萌芽状态,也给樟树镇企业老板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这一案例只是樟树镇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一个生动缩影,樟树镇有条理、有依据、保公平、立公正地进行纠纷调解,为民生之利而奔忙于村巷,为解企业之忧必俯耳听微末,积极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何晓露 李永刚

编辑:胡用梅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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