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13日讯(通讯员 魏思思)3月12日晚,桂阳县交警大队流峰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两名刚拿到驾驶证没几天的驾驶员因酒驾被查。
当晚20时许,民警在流峰镇樟木路段设卡,对号牌为郴GY***69三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身上有一股明显的酒味,随即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查结果酒精含量为27mg/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通过进一步核查,驾驶员李某取得驾照日期为3月9日,从领证到酒驾被查,仅仅3天。李某称,自己晚上到朋友家做客喝了点酒,心存侥幸便骑车回家,谁知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驾驶人驾驶证记12分、并处1000元罚款,因其的机动车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其驾驶证被依法注销。
无独有偶,当晚21时许,一辆号牌为湘LA**0Z的车辆行驶而来,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还闻到该男子身上一股酒精味道,经呼气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要求该男子出示相关证件进行查验,发现他刚刚增驾D照,还在实习期内。最终,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交警提示:酒后驾车,失去的不止是驾驶证,甚至会是宝贵的生命,请对自己严格要求,拒绝酒驾。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魏思思
编辑:唐哲宁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