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一般程序未裁决公告

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31日,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根据支队下发《关于办理逾期未处理现场交通违法案件的指导意见》,当事人至今未来接受处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仍未来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受处罚的视为放弃陈述与申辩权力,我单位将依法进行“直接裁决”。公告一般程序违法行为未裁决明细附后。

郴州市公安就交警二大队

2023年2月8日

微信图片_20230209151552.png

微信图片_20230209151547.png

微信图片_20230209151651.png

微信图片_20230209151655.png

微信图片_20230209151704.png

微信图片_20230209151659.png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郴州交警

编辑:肖雅之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646746/91/12301262.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政务要闻
  • 县区(市)
  • 乡村振兴
  • 郴城说理
  • 文教卫
  • 精彩视频
  • 旅游
  • 尚德郴州
  • 全民阅读
  • 图片新闻
  • 要闻
  • 经济
  • 社会
  • 园区
  • 协会
  • 新闻H5
  • 综合专题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郴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