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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一颗小草”倒卖微信号牟利 获刑四年七个月

红网时刻新闻2月23日讯(通讯员 罗娟 李柔静)“听说低价收购实名微信号再卖出去可以赚差价,我就去添加一些微信号交易群,开始买卖微信号……”为了牟利,微信昵称叫“A一颗小草业务对接号”的梁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近日,由宜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梁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宣判,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20年至2022年4月期间,梁某从多个倒卖微信号交易群中以200-750元一个的价格,分别从钟某、谭某等35人处收购他人实名微信号1100余个,非法收购金额共计327527元。梁某将收购的微信号以30-50元一个的差价再转卖给上线号商陈某等人,违法所得共计99393元。案发后,梁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退赃。

经审查,梁某的行为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到案后,经检察官释法说理,梁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实名认证的微信账号包含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出租、出售实名认证微信账号,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买卖微信账号极有可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希望广大群众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坚决向不法分子说“NO”。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罗娟 李柔静

编辑:肖雅之

本文为郴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z.rednet.cn/content/646746/67/12356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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