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8日讯(通讯员 曾光 侯睿)近年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行政案件办理中始终坚持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精神,牢固树立“行政诉讼无小案”的理念,找准切入点,对行政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开展协调和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切实解决民营企业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近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成功办理了上诉人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被上诉人某市一商行诉其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一案。涉案行政机关和企业均表示,非常感谢法院积极主动发挥司法职能,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
庭审现场。
该商行是郴州市较大的民营企业之一,其所经营的少量货物因进货渠道及产品质量问题被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扣。为妥善处理行政争议,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把握案件焦点,并通知上诉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前庭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释法明理。经过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分别撤回了起诉和上诉,最终该行政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下一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努力做到提升审判质效,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从司法层面为维护社会和谐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曾光 侯睿
编辑:肖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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